T0521-2005 水泥混凝土拌合物的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
- 福州好工程试验仪器2013年7月11日 22:00 点击:1878
1、目的、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
本方法规定了在常温环境中室内水泥混凝土拌合物的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
轻质水泥混凝土、防水水泥混凝土、碾压水泥混凝土等其它特种水泥混凝土的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可以参照本方法进行。但因其特殊性所引起的对试验设备及方法的特殊要求,均应参照对这些水泥混凝土的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引用标准
JC/T3020-1994 《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
2 仪器设备
(1)搅拌机:自由式或强制式。
(2)振动台:标准振动台,符合《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的要求。
(3)磅秤:感量满足称量总量1%的磅秤。
(4)天平:感量满足称量总量0.5%的天平。
(5)其它:铁板、铁铲等。
3 材料
3.1 所有材料均应符合有关要求,拌和前材料应放置在温度20℃±5℃的室内。
3.2 为防止粗集料的离析,可将集料按不同的粒径分开,使用时再按一定比例混合。试样从抽取至试验完毕过程中,不要风吹日晒,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 拌和步骤
4.1 拌和时保持室温20℃±5℃。
4.2 拌合物的总量至少应比所需量高20%以上。拌制混凝土的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确度:集料为±1%,水、水泥、掺合料和外加剂为±0.5%。
4.3 粗集料、细集料均以干燥状态(注)为基准,计算用水量时扣除粗集料、细集料的含水量。
注:干燥状态是指含水量小于0.5的细集料和含水量小于0.2%的粗集料。
4.4 外加剂的加入
对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且不含潮解型盐类,应先和一部分水泥拌和,以保证充分分散。
对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但潮解型盐类,应先和细集料拌和。
对于水溶性或液体,应先和水拌和。
其它特殊外加剂,应遵守有关规定。
4.5 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用具,如铁板、铁铲、抹刀,应预先用水润湿,使用完后必须清洗干净。
4.6 使用搅拌机前,应先用少量砂浆进行涮膛,再刮出涮膛砂浆,以避免正式拌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粘附筒壁的损失。涮膛砂浆的水灰比及砂灰比,应与正式的混凝土配合比相同。
4.7 用搅拌机拌和时,拌合量宜为搅拌机公称容量1/4—3/4之间。
4.8 搅拌机搅拌
按规定称好原材料,往搅拌机内顺序加入粗集料、细集料、水泥。开动搅拌机,将材料拌和均匀,在拌和过程中徐徐加水,全部加料时间不宜超过2min。水全部加入后,继续拌和约2min,而后将拌合物倾出在铁板上,再经人工搅拌1min—2min,务必使拌合物均匀一致。
4.9 人工拌和
采用人工拌和时,先用湿布将铁板、铁铲润湿,再将称好的砂和水泥在铁板上拌匀,加入粗集料,在混合搅拌均匀。而后将此拌合物堆成长堆,中心扒成长槽,将称好的水倒入约一半,将其与拌合物仔细拌匀,再将材料堆成长堆,扒成长槽,倒入剩余的水,继续进行拌和,来回翻拌至少6遍。
4.10 从试样制备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不包括成型试件)。
5 现场取样
5.1 新混凝土现场取样:凡由搅拌机、漏斗、运输小车以及浇筑的构件中采取新拌混凝土代表性样品时,均须从三处以上的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同分量的代表性样品(不要抽取已经离析的混凝土),集中用铁铲翻拌均匀,而后立即进行拌合物的试验。拌合物取样量应多与试验所需数量的1.5倍,其体积不小于20L。
5.2 为使取样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最后集中用铁铲翻拌均与。
5.3 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取回的混凝土拌合物应经过人工再次翻拌均匀,而后进行试验。
条文说明
水泥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与拌和过程密切相关,为规范室内拌和水泥混凝土拌合物和现场混凝土拌合物取样,特制定本方法。
由于配合比计算时,一般都以原料干燥状态为基准,所以,应事先测得原材料的含水量,然后拌和加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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