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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列前茅章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12月17日 21:07 点击:8502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一章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二章 HIV抗体检测-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三章 HIV-1抗原检测-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四章 HIV核酸检测-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五章 HIV-1耐药检测-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六章 CD4+和CD8+T淋巴细胞检测-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七章 HIV-1的分离培养-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八章 实验室生物安全-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九章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附表-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第一章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范围

本章规定了用于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的全血、血清、血浆、细胞、唾液、尿液以及滤纸干血斑(DBS)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适用于HIV抗体检测、抗原检测、核酸检测、耐药检测,CD4+和CD8+T淋巴细胞测定和HIV分离培养。

 

规范性引用文件

《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293-2008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CD4+T淋巴细胞检测质量保证指南(试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2月)

HIV-1病毒载量测定及质量保证指南(试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8年2月)

Guidelines for Using HIV Testing Technologies in Surveillance WHO/CDS/CSR/EDC/2008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5号令 2006年2月1

 

样品种类及相应的用途

3.1 全血、血清、血浆、唾液、尿液以及DBS样品可用于HIV抗体检测。

3.2 抗凝全血可用于CD4+和CD8+T淋巴细胞测定。

3.3 血浆可用于HIV-1病毒载量、基因型及耐药检测。DBS样品可用于HIV-1基因型及耐药检测。

3.4 全血、血浆、淋巴细胞富集液、外周血淋巴细胞(PBMC)及DBS样品可用于HIV核酸的定性检测。

3.5 PBMC、全血、淋巴细胞富集液等可用于HIV-1分离培养。

 

操作步骤

4.1 采样前准备

根据检测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采集样品的种类、处理、保存及运输的时限和方法,按照临床采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操作,遵守生物安全要求(参见本规范第八章实验室生物安全)。

要检查所需物品是否已备齐,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破损,是否足量,特别应检查受检者信息与样品容器表面的标记是否一致,并注明样品采集时间。选择合适的室内(外)采血空间,受检者坐(卧)于合适的位置,准备采血用具、皮肤消毒用品、采血管及试管架、硬质废弃物容器等。

4.1.1 样品的编码和记录

4.1.2 应制定样品编码的标准操作程序(SOP),规定样品编码的原则和方法,为样品制定唯一性编码(编号),保证其唯一性。

4.1.3 采血前,先对装有样品的离心管或滤纸进行标记,核对后编码。要将标签贴在试管的侧面,最好使用预先印制好的、专门用于冷冻储存的耐低温标签。

4.1.4 应使用专门的样品记录本或登记表记录样品,同时录入电脑保存。

4.2 采集和处理样品

4.2.1 血液

4.2.1.1 抗凝全血:消毒局部皮肤,用加有抗凝剂(EDTA钠盐或钾盐、枸橼酸钠、肝素钠)的真空采血管抽取适量静脉血,或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取静脉血,转移至加有抗凝剂的试管中,轻轻颠倒混匀6~8次,备用。

4.2.1.2 末梢全血:消毒局部皮肤(成人和1岁以上儿童可选择耳垂、中指、无名指或食指。1岁以下儿童采用足跟部)。用采血针刺破皮肤,用无菌纱布擦掉第一滴血。收集滴出的血液,备用。

4.2.1.3 血浆:将采集的抗凝全血1500~3000r/min离心15min,上层即为血浆,吸出置于合适的容器中,备用。

4.2.1.4 血清:根据需要,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管)抽取5~10ml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2h,待血液凝固、血块收缩后再用1500~3000r/min离心15min,吸出血清,置于合适的容器中,备用。

4.2.1.5 淋巴细胞富集液:将采集的抗凝全血1500~3000r/min离心15min ,吸取血浆层下的淋巴细胞富集液,置于合适的容器中,备用。

4.2.1.6 PBMC:使用淋巴细胞分离液,进行密度梯度离心,吸出PBMC层,备用。

4.2.1.7 根据检测要求选用适当的抗凝剂,如CD4+和CD8+T淋巴细胞测定可选用EDTA钠盐或钾盐、枸橼酸钠、肝素钠,HIV病毒分离、核酸定性/定量检测可选用EDTA钠盐或钾盐或枸橼酸钠。

4.2.1.8 样品采集后处理、保存、运输的时限和条件,因不同的检测项目而异,应参见不同检测项目要求。

4.2.1.9 采血完成后的穿刺针头必须丢弃于尖锐危险品容器里,妥善处理,防止发生职业暴露。

4.2.2 滤纸干血斑

4.2.2.1 根据需要,可将采集的各种血液样品制备成滤纸干血斑,保存、运输及检测。最常用的是用抗凝全血、末梢全血和血浆制备滤纸干血斑。

4.2.2.2 用移液器从样品管中吸取100μL抗凝全血(或血浆)样品,对准滤纸印圈的中心处,将样品滴在滤纸上,或将穿刺后自皮肤伤口流出的末梢全血直接滴加在滤纸印圈的中心处。

4.2.2.3 根据需要,连续在数个印圈上滴加样品。

4.2.2.4 于室温下自然干燥至少4小时(潮湿气候下至少干燥24小时),不要加热或堆叠血斑,勿与其它界面接触。

4.2.2.5 血斑充分干燥后,将其放入密封袋中,避免血斑之间的相互污染,同时放入干燥剂及湿度指示卡,密封包装,保存备用。

4.2.3 尿液和唾液

4.2.3.1 尿液:使用清洁的容器收集尿液。女性应避开月经期。尿液样品可以在2~8℃下存放。存放时间、是否冻存以及是否添加防腐剂以试剂盒说明书为准。

4.2.3.2 唾液:使用试剂盒提供的容器收集唾液样品。存放时间和是否冻存以试剂盒说明书为准。

4.3 样品的保存

4.3.1 用于抗体和抗原检测的血清或血浆样品,短期(1周)内进行检测的可存放于2~8℃, 一周以上应存放于-20℃以下。

4.3.2 用于核酸检测的血浆和血细胞样品4天内进行检测的可存放于4℃,3个月以内应存放于-20℃以下。3个月以上应置于-70℃以下。

4.3.3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检测的筛查阳性样品应及时送确证实验室,筛查阴性样品,可根据具体需要决定保存时间,建议至少保存1~2个月。特殊用途或专项项目的样品根据具体要求确定保存时间。

4.3.4 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收到的筛查阳性样品,无论确证结果如何,均应将剩余的样品保存至少10年,特殊用途或专项项目的样品根据具体要求确定保存时间。

4.4 样品的运送

4.4.1 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要获得相应部门批准并由具有资质的人员专程护送。

4.4.2 应采用三层容器对样品进行包装,随样品应附有与样品唯一性编码相对应的送检单。送检单应标明受检者姓名、样品种类等信息,并应放置在第二层和第三层容器之间。

4.4.2.1 第一层容器:直接装样品,应防渗漏。样品应置于带盖的试管内,试管上应有明显的标记,标明样品的唯一性编码或受检者姓名、种类和采集时间。在试管的周围应垫有缓冲吸水材料,以免碰碎。

4.4.2.2 第二层容器:容纳并保护第一层容器,可以装若干个第一层容器。要求不易破碎、带盖、防渗漏、容器的材料要易于消毒处理。

4.4.2.3 第三层容器:容纳并保护第二层容器的运输用外层包装箱。外面要贴上醒目的标签,注明数量、收样和发件人及联系方式,同时要注明“小心轻放、防止日晒、小心水浸、防止重压”等字样,还应易于消毒。

4.4.2.4 用于抗体检测的血清和血浆样品应在冻存条件下运送。用于CD4+和CD8+T淋巴细胞测定的样品应在室温下(18~25℃)或4℃(特殊要求时)运送。用于病毒载量检测的样品应在-20℃以下运输。DBS样品应在室温下(18~25℃)运送。每一件包装的体积以不超过50mL为宜。

4.4.2.5 运送样品必须有记录。

4.4.2.6 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样品,但必须按三层包装,将样品管包扎好,严禁使用玻璃容器。

4.5 样品的接收

4.5.1 样品包裹必须在具有处理感染性材料能力的实验室内、由经过培训的、穿戴防护衣、戴口罩、防护眼镜的工作人员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用后的包裹应及时进行消毒。

4.5.2 核对样品与送检单,检查样品管有无破损和溢漏。如发现溢漏应立即将尚存留的样品移出,对样品管和盛器消毒,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上一级实验室技术人员。

4.5.3 检查样品的状况,记录有无严重溶血、微生物污染、血脂过多以及黄疸等情况。如果污染过重或者认为样品不能被接受,应将样品安全废弃。并将样品情况立即通知送样人。

4.5.4 接收样品时应填写样品接收单。

 


 

(来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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