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干扰试验
- 来宝网2007年11月1日 14:08 点击:5636
一.分析的干扰
分析的干扰广义上是指某一物质对某分析物的浓度或催化活力测定中任何一步骤的影响作用称为分析干扰。很难区分清楚2个相互很近的词义“干扰”(Interference)和“固有的特异性欠缺”(Inherent lack of specificity)。分析物(Analyte)是标本中准备测定的组分。干扰物(Interferent)也是标本中的一个组分,它不是被分析物,但它改变最后的结果。干扰作用可看成是绝对的或相对的,绝对干扰作用是:一般病人标本中不含有某物质,一旦它的存在即会引起干扰。相对干扰作用:一般病人标本中含有某物质,其含量相当于混合样品中的平均浓度,不同病人样品中含该物质的浓度变化引起干扰作用的变化。从实用考虑:相对的内容在临床实验中更有意义。
例如:在标本中含有120g/L蛋白和正常标本含有70g/L相比较确定蛋白会引起干扰。这样,纯粹的干扰作用是50g/L而不是120g/L蛋白。在正常血清的基体中70g/L蛋白的作用是恒定的,相对于真正的分析物是系统的方法偏倚。常以空白测定和样品的预处理来消除这样的干扰所产生的恒定偏倚。用含有血清的校准品作校准及计算补偿因子也是用来消除这类系统偏倚。
干扰不涉及在分析前就使分析物浓度发生真实变化的作用,这些作用可以是:
·体内药物作用(如:因使用药物后的生理响应使激素浓度变化)。
·标本处理(由于蒸发、溶血或者血清和凝块过长的不分离使电解质、蛋白、水含量的改变)。
·标本收集[例如:在静脉滴注时(内含分析物)取样]。
这些作用可能会影响实验结果的临床应用,但不能视作“分析干扰”。因为不管分析物原来如何,一个检测系统或分析方法应检测标本中所有的分析物。分析干扰所引起最终结果是人为的增加(阳性干扰)或减少(阴性干扰)。
二.干扰物质的来源:
在标本中的干扰物可分成内源性和外源性;
1.体内某些病理条件下产生的(例如:胆红素、脂肪、蛋白质、血红蛋白等);
2.在病人治疗时摄入的(例如:药物、非肠道维生素、血浆增溶剂、抗凝剂等);
3.自我摄入(营养补充、饥饿过度、酒精或药品中毒);
4.由于标本被污染(抗凝剂、防腐剂、血清分离器、收集、容器、塞子等);
三.干扰的机理:
由于某干扰物的存在以多种方式影响分析过程。
1.物理作用:
干扰物具有的物理性质,使它和分析物一样被检测和测定出来。如它的颜色、光散射(光吸收)、洗脱位置、电极响应等。
干扰物可能会改变标本的物理特性:如表面张力、粘度、浊度、离子强度等,干扰检测结果。
2.化学作用
干扰物可能会影响酶活力,例如:阻止金属激活剂结合到活性中心上去,氧化必须的巯基等;
干扰物也可破坏或阻止反应,例如:破坏试剂或抑止指示反应。
干扰物也可改变分析物的形式,例如:形成复合物或沉淀。
3.非特异性
干扰物可能和分析物以同样的方式参与反应,例如:苦味酸肌酐方法中酮酸干扰,重氮胆红素方法中吲哚酚硫酸盐的干扰。
在免疫化学方法中干扰物可能和抗体发生交叉反应。例如:茶碱方法中咖啡因的干扰。干扰物可能催化某一反应,反应结果中和了底物。例如:腺苷激酶可在CK反应中消耗底物ADP。
4.水取代作用
非水物质(蛋白、脂质),由于取代了血浆中部分水体积,影响了一些分析物的测定。这些作用考虑或不考虑为干扰作用,取决于要求的结果是以总体积的浓度表示,还是以血浆水的浓度来表示。临床要求较之分析原理更重要,须确定是否考虑取代作用是一个干扰,例如:用火焰光度法或间接电位法作Na+测定时,高脂血症被考虑为是一种干扰。因为Na+在血浆水中的浓度在临床上有重要意义。
四. 临床重要性:
1.干扰对于总分析误差有时是一个主要因素,每个病人结果和真值间的偏离可能有三个原因:
1) 系统偏差;
2) 不精密度;
3) 干扰。
干扰实验评价主要估计偏倚和不精密度的作用,干扰试验通常受标本条件所限,对实验
室技术人员而言通常是溶血、黄疸和脂血。
2.干扰可视作系统的和随机的。
·对一个特别监测的病人而言,如干扰物总是以同一浓度存在的话,偏倚将是恒定的,
偏倚随干扰物浓度而改变。这种干扰是系统的。
·对于一给定病人人群,由于干扰物浓度各异,由干扰物所形成的偏倚将是随机的,而
且显著地作用于总随机误差,影响病人结果。
无论何种情况,由一个干扰物引起的未预料作用可导致对实验室结果解释的严重误差。
3.实验室是克服这些问题的主要角色,可由:
1) 只使用对干扰物的敏感度不高和确定的方法。
2) 获取资料,确定是否有干扰物质存在于样品。
3) 告诉医生,由于有干扰存在,结果可能是不可靠的。
厂商可提供给实验室完整的有关干扰评价的结果文件,这是很好的资料来源。
五.实验步骤的综述:
有两种基本方法评价检测系统或分析方法对干扰的敏感性。但每一种都有内在局限性,建议应一起使用以相互补充。
1.第一种方法是:将阳性干扰物加入临床标本的混合液(干扰测定样品)中,和不加的同一混合液(干扰对照样品)组比较有无偏倚,称为“配对差异”试验。混合液的干扰物浓度应具临床决定性水平,根据分析物情况应做几个临床决定性水平浓度处的实验。一般最有效的方法是在较高浓度下对系列可能的干扰物作初步筛选。如果没有发现具临床显著意义,则该物质不是干扰物,没有必要进一步做实验。反之,具临床显著意义的,应进一步作评价以确定干扰物的浓度和干扰程度间的关系,这类实验称为“剂量响应”(Dose-response)系列。
2.第二种方法是:从被选择的病人标本组中寻找不准确的结果。选择原则:
·疾病(如:来自心脏病、肝病、或肾病病人的标本);
·药物(如:使用过某种想了解的药物的病人标本);
·其它不正常组份(如:具不正常胆红素、脂质、血红蛋白或蛋白的标本)。这个方法需要参考方法,即具低干扰性的良好特异性的方法,以确定在比较研究中的“真值”。
3.第一种人为加入方法的局限性:
1) 在临床标本中的真实干扰物可能不是原来的药物,而是代谢产物。
2) 实验标本基体并不代表典型的有问题的临床标本。
3) 加入的物质和临床标本中的干扰物不相同,如:蛋白结合、沉淀、或不均一性(异质性)。
4) 可能实验水平选择得太高或太低以至不真实。
4.第二种方法的局限性主要是对实验变异缺乏控制对照。
1)本方法并不能确定原因和作用的关系,它只能说明偏倚和估计的干扰物的某水平的相对关系。
2) 如果标本不新鲜,将会失去某些易变组份(如乙酰乙酸)。
3) 病人通常用多种药物,因此难于证实何种药物的干扰作用。
4) 按疾病和用药对病人分类,不是不可能,至少对许多实验而言是非常困难的。
5) 实验是一种机遇,成功取决于在检测的病人人群的标本中是否有此干扰存在。
6) 很少有公认的参考方法。有的参考方法难以在常规实验室中使用。另外,参考方法可能也同样的被干扰。
无论怎样,第二种方法对证实干扰物是有用的,不然很易被漏去。这也是唯一的方法可检出药物代谢物干扰作用,它也是可肯定在真实标本中有干扰的一个方法。
(来源: 来宝网 )
分析的干扰广义上是指某一物质对某分析物的浓度或催化活力测定中任何一步骤的影响作用称为分析干扰。很难区分清楚2个相互很近的词义“干扰”(Interference)和“固有的特异性欠缺”(Inherent lack of specificity)。分析物(Analyte)是标本中准备测定的组分。干扰物(Interferent)也是标本中的一个组分,它不是被分析物,但它改变最后的结果。干扰作用可看成是绝对的或相对的,绝对干扰作用是:一般病人标本中不含有某物质,一旦它的存在即会引起干扰。相对干扰作用:一般病人标本中含有某物质,其含量相当于混合样品中的平均浓度,不同病人样品中含该物质的浓度变化引起干扰作用的变化。从实用考虑:相对的内容在临床实验中更有意义。
例如:在标本中含有120g/L蛋白和正常标本含有70g/L相比较确定蛋白会引起干扰。这样,纯粹的干扰作用是50g/L而不是120g/L蛋白。在正常血清的基体中70g/L蛋白的作用是恒定的,相对于真正的分析物是系统的方法偏倚。常以空白测定和样品的预处理来消除这样的干扰所产生的恒定偏倚。用含有血清的校准品作校准及计算补偿因子也是用来消除这类系统偏倚。
干扰不涉及在分析前就使分析物浓度发生真实变化的作用,这些作用可以是:
·体内药物作用(如:因使用药物后的生理响应使激素浓度变化)。
·标本处理(由于蒸发、溶血或者血清和凝块过长的不分离使电解质、蛋白、水含量的改变)。
·标本收集[例如:在静脉滴注时(内含分析物)取样]。
这些作用可能会影响实验结果的临床应用,但不能视作“分析干扰”。因为不管分析物原来如何,一个检测系统或分析方法应检测标本中所有的分析物。分析干扰所引起最终结果是人为的增加(阳性干扰)或减少(阴性干扰)。
二.干扰物质的来源:
在标本中的干扰物可分成内源性和外源性;
1.体内某些病理条件下产生的(例如:胆红素、脂肪、蛋白质、血红蛋白等);
2.在病人治疗时摄入的(例如:药物、非肠道维生素、血浆增溶剂、抗凝剂等);
3.自我摄入(营养补充、饥饿过度、酒精或药品中毒);
4.由于标本被污染(抗凝剂、防腐剂、血清分离器、收集、容器、塞子等);
三.干扰的机理:
由于某干扰物的存在以多种方式影响分析过程。
1.物理作用:
干扰物具有的物理性质,使它和分析物一样被检测和测定出来。如它的颜色、光散射(光吸收)、洗脱位置、电极响应等。
干扰物可能会改变标本的物理特性:如表面张力、粘度、浊度、离子强度等,干扰检测结果。
2.化学作用
干扰物可能会影响酶活力,例如:阻止金属激活剂结合到活性中心上去,氧化必须的巯基等;
干扰物也可破坏或阻止反应,例如:破坏试剂或抑止指示反应。
干扰物也可改变分析物的形式,例如:形成复合物或沉淀。
3.非特异性
干扰物可能和分析物以同样的方式参与反应,例如:苦味酸肌酐方法中酮酸干扰,重氮胆红素方法中吲哚酚硫酸盐的干扰。
在免疫化学方法中干扰物可能和抗体发生交叉反应。例如:茶碱方法中咖啡因的干扰。干扰物可能催化某一反应,反应结果中和了底物。例如:腺苷激酶可在CK反应中消耗底物ADP。
4.水取代作用
非水物质(蛋白、脂质),由于取代了血浆中部分水体积,影响了一些分析物的测定。这些作用考虑或不考虑为干扰作用,取决于要求的结果是以总体积的浓度表示,还是以血浆水的浓度来表示。临床要求较之分析原理更重要,须确定是否考虑取代作用是一个干扰,例如:用火焰光度法或间接电位法作Na+测定时,高脂血症被考虑为是一种干扰。因为Na+在血浆水中的浓度在临床上有重要意义。
四. 临床重要性:
1.干扰对于总分析误差有时是一个主要因素,每个病人结果和真值间的偏离可能有三个原因:
1) 系统偏差;
2) 不精密度;
3) 干扰。
干扰实验评价主要估计偏倚和不精密度的作用,干扰试验通常受标本条件所限,对实验
室技术人员而言通常是溶血、黄疸和脂血。
2.干扰可视作系统的和随机的。
·对一个特别监测的病人而言,如干扰物总是以同一浓度存在的话,偏倚将是恒定的,
偏倚随干扰物浓度而改变。这种干扰是系统的。
·对于一给定病人人群,由于干扰物浓度各异,由干扰物所形成的偏倚将是随机的,而
且显著地作用于总随机误差,影响病人结果。
无论何种情况,由一个干扰物引起的未预料作用可导致对实验室结果解释的严重误差。
3.实验室是克服这些问题的主要角色,可由:
1) 只使用对干扰物的敏感度不高和确定的方法。
2) 获取资料,确定是否有干扰物质存在于样品。
3) 告诉医生,由于有干扰存在,结果可能是不可靠的。
厂商可提供给实验室完整的有关干扰评价的结果文件,这是很好的资料来源。
五.实验步骤的综述:
有两种基本方法评价检测系统或分析方法对干扰的敏感性。但每一种都有内在局限性,建议应一起使用以相互补充。
1.第一种方法是:将阳性干扰物加入临床标本的混合液(干扰测定样品)中,和不加的同一混合液(干扰对照样品)组比较有无偏倚,称为“配对差异”试验。混合液的干扰物浓度应具临床决定性水平,根据分析物情况应做几个临床决定性水平浓度处的实验。一般最有效的方法是在较高浓度下对系列可能的干扰物作初步筛选。如果没有发现具临床显著意义,则该物质不是干扰物,没有必要进一步做实验。反之,具临床显著意义的,应进一步作评价以确定干扰物的浓度和干扰程度间的关系,这类实验称为“剂量响应”(Dose-response)系列。
2.第二种方法是:从被选择的病人标本组中寻找不准确的结果。选择原则:
·疾病(如:来自心脏病、肝病、或肾病病人的标本);
·药物(如:使用过某种想了解的药物的病人标本);
·其它不正常组份(如:具不正常胆红素、脂质、血红蛋白或蛋白的标本)。这个方法需要参考方法,即具低干扰性的良好特异性的方法,以确定在比较研究中的“真值”。
3.第一种人为加入方法的局限性:
1) 在临床标本中的真实干扰物可能不是原来的药物,而是代谢产物。
2) 实验标本基体并不代表典型的有问题的临床标本。
3) 加入的物质和临床标本中的干扰物不相同,如:蛋白结合、沉淀、或不均一性(异质性)。
4) 可能实验水平选择得太高或太低以至不真实。
4.第二种方法的局限性主要是对实验变异缺乏控制对照。
1)本方法并不能确定原因和作用的关系,它只能说明偏倚和估计的干扰物的某水平的相对关系。
2) 如果标本不新鲜,将会失去某些易变组份(如乙酰乙酸)。
3) 病人通常用多种药物,因此难于证实何种药物的干扰作用。
4) 按疾病和用药对病人分类,不是不可能,至少对许多实验而言是非常困难的。
5) 实验是一种机遇,成功取决于在检测的病人人群的标本中是否有此干扰存在。
6) 很少有公认的参考方法。有的参考方法难以在常规实验室中使用。另外,参考方法可能也同样的被干扰。
无论怎样,第二种方法对证实干扰物是有用的,不然很易被漏去。这也是唯一的方法可检出药物代谢物干扰作用,它也是可肯定在真实标本中有干扰的一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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