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长输管道计量实践
- 来宝网2007年8月26日 13:08 点击:1994
液化气公司有三个罐站,分别坐落在大港区、西青区和北辰区,大港罐站至西青罐站约50公里,再至北辰罐站约30公里,之间是一条长输管线,在西青罐站处分出一条较短的支线。由于液化气的特性及其他一些相关问题,所以液化气的输送计量较为复杂,直接影响输送计量的主要因素有液化气的组分、密度、环境温度、储罐内液化气的温度、管道内液化气的温度及上述温度的变化,液化气储罐的直径、液化气的压力、液化气储罐液位计计量部件的影响,流量计的系统误差等等。液化气储罐的计量设备也较为复杂,液化气公司的储罐前后采用过直读式玻璃板液位计、钢带液位计、磁浮子式翻板液位计等,因此液化气公司在此工作中也走了一段曲折的道路。
从1998年下半年,液化气公司针对液化气输送计量的矛盾开始专题研究并付诸实施,成立了计量小组,制定了液化气输送计量管理办法,完善了部分计量设施,由于当时情况所限,公司在计量管理办法中规定采用磁浮子式翻板液位计按收方检前后尺并测液化气比重的方法作为计量结算依据,输送方检前后尺、测比重作为复核依据,经这一段时间的跟踪记录,初步认为该模式投入少,误差值在允许范围之内,所以此类计量方式可以运用到管理工作中1998年总输送量35318.5吨,总接收量35068.5吨,误差0.7%,1999年全年总输送量26613吨,接受量26353吨,误差0.98%,部分输送记录(见表一):
日期 |
输送量 |
接收量 |
误差% |
99.04.05 |
158 |
162 |
2.46 |
99.04.09 |
177 |
194 |
8.76 |
99.04.14 |
173 |
170 |
1.76 |
99.04.13 |
171 |
165 |
3.51 |
99.04.20 |
193 |
196 |
1.53 |
99.04.21 |
190 |
188 |
1.05 |
99.04.27 |
185 |
190 |
2.70 |
99.04.28 |
197 |
199 |
1.02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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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也发现了很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由于接收方在接收液化气过程之中环境温度变化较大时,液化气的接收量同实际量相差较多,原因在于接收方测液化气的比重是管道内的液化气比重,而液化气进到储罐后,液化气的温度随环境温度变化而变化,特别是夏天,环境温度在白天内升高较多,所以储罐内的液化气随环境温度也有一个较高的温升,因此液化气会逐渐密度变小,体积膨胀,液位上升所以最后核算时的数据失去了真实性,当时也采取了一些补救手段,比如在液化气接收罐的任何一个部位(比如液位计处)测比重,但也不能反映储罐内液化气的真实温度,并且在储罐区内测液化气比重有不安全因素存在,不可取。同时我们还怀疑接收储罐在接收过程中液位最上层有气液混合现象,而且该现象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因此也影响了磁翻板液位计浮子的真正位置,产生假液位,我们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监测,发现按磁翻板液位计的读数来计算,结果不可靠。例如同一台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同时间读取的数据,计算出的结果有时(特别是夏季)相差10吨左右,(见表二):
日期 |
罐号 |
当日下午接收储罐液位吨数 |
次日上午接收储罐液位吨数 | ||||
|
|
尺高 |
吨数 |
环境温度 |
尺高 |
吨数 |
环境温度 |
4.24 |
8# |
4.91 |
198 |
29 |
4.81 |
191 |
24 |
5.20 |
1# |
4.35 |
162 |
31 |
4.25 |
155 |
27 |
5.28 |
1# |
4.18 |
151 |
27 |
4.12 |
147 |
24 |
5.29 |
10# |
4.58 |
176 |
33 |
4.50 |
171 |
30 |
7.26 |
9# |
4.89 |
197 |
32 |
4.79 |
190 |
28 |
上述情况分析是每当日温差较大时,输送误差就较大,或该较大误差延续到今后一、二次输送过程中,有时误差可达到10%以上,而全年平均输送误差在1%以内。接收储罐在接收半罐液化气时误差较大,这也可证明上述结论,由于上述问题的影响,使得输送液化气时误差起伏大,给管理带来了很多矛盾,当有争议时也不能科学分析合理解释。
随着该工作矛盾的日益突出,液化气公司针对问题采取了几项调整措施,使得该工作取得明显好转,调整的第一步是启用大港区罐站的液化气质量流量计以输送方流量计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后又在西青区罐站内安装一台质量流量计同时作为计量结算依据,输油差由公司担负。并且更进一步加强了液化气输送计量管理,补充完善了计量管理办法,请权威部门按期校正流量计并代维监管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一段时间运行两个罐站的液化气输送误差可以控制在0.6%以内(见表三):
日期 |
三公司流量计 |
一公司流量计 |
误差% |
04.5.1 |
152.57 |
151.72 |
0.56 |
04.5.2 |
173.98 |
175.69 |
0.97 |
04.5.9 |
146.3 |
145.65 |
0.44 |
04.6.16 |
301.47 |
299.41 |
0.68 |
04.5.21 |
310.41 |
310.71 |
0.10 |
总结:液化气长输管道输送计量是买卖方重要的结算依据,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我国此类管道较少,仅北京、天津、南京等几个城市有此类管道,所以在这方面的技术特别是计量问题的总结也较少,也没有相关技术标准(比如输送差)可依,这就给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天津市液化气公司通过几年的工作证明液化气的输送计量依靠原始的方式也是可行的,能够基本保证一段时间内的输送差率在合理范围内,但有时单次输送误差较大,给管理带来很大不便,也容易产生争执。液化气质量流量计作为先进的计量设备,能够准确地进行液化气输送计量,此类设备国内还不能生产,我公司两台流量计均从美国进口,该设备的系统误差可在0.7%以内,测比重的比重计是从日本进口的,精度也较高。我们认为当情况允许时还是应尽可能采用质量流量计作为计量依据。以上有不妥之处望多提宝贵意见。
作者:史业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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