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 来宝网2007年8月5日 13:16 点击:1237
上海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一)实验室的建设
1.学校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是学校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在校、学院(系、所)的领导下,根据教学、科研的要求制定实验室建设的近期、中期和长远期发展规划(包括方向、任务、基建房要求、装备、经费、人员配备、管理和效益预测等),经专家讨论、评估后报校部批准,报市委备案。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实验室所有建设和改建计划应根据财力和物力制订,并按科学现代化的要求逐步更新仪器设备,建设一批适合上海工业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现代化科学实验基地。
3.组织审定新建实验室(包括实验室名称)、改建调整、撤销实验室的工作。
(二)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
我校各类实验室按分类和性质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合理配置仪器设备的原则:
1.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基础实验室应按教学计划,实验室教学大纲的要求和专业特点,分组配置选用面广的仪器设备。
2.专业实验室根据各专业发展的需要,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专业人数,在学校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逐步配置仪器设备。
3.校级和学院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适当配置,专用和通用型的大型精密设备10万元专管共用。
4.校级中心和系级中心实验室应按通用型的设备配置。
(三)实验教学管理
1.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化实验办法。
2.我校各类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根据学校对培养专业人才的全面要求,加强实践能力训练,编写实验室教材。
3.实验教材应具有严格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实验教材应有相应实验指导和实验报告、实验教材在使用前必须经学校教务处审定。
4.实验项目开出率:以教学为主类实验室应执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项目开出率,基础实验室的实验项目开出率为100%,专业基础实验室的实验项目开出率为100%,专业实验室的实验项目开出率为90%,全校各实验室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重视实验内容的更新和方法上的改革,逐步由演示型、验证型过渡到设计型和综合型实验,以提高学生创造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培养。
(四)实验报告与实验考核
1.实验报告是验证教学的重要途径,各种实验室按照演示型、验证型、设计型、综合型等不同实验特性提出实验报告或实验作业的内容,给于评阅,报告或作业,包括原理、仪器装置、操作步骤、主要原材料,结果与数据处理、体会与讨论等内容。
2.实验考核,各类实验室都应严格考核或考证制度,一般分考核与实验操作二种,参照平时成绩进行,实验课程的考核用百分制,具体内容由各实验室提出,教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五)实验室经济管理
1.协同校财务部门和校实验室教育事业设备经费的平衡和分配。
2.组织实验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核年度经费分配方案,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助经费以及10万元以上申购设备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等。
3.主管校外委托实验,分析测试,实验室小批量产品的加工,生产任务的安排,签订委托合同,计算收费并开具发票等。
4.各实验室主任负责经费开支与管理,并按其来源和渠道的差异合理开支。教育事业费用于实验教学设备和材料的,其数额不得超出当年的教学设备、材料拨款分配数,科研为主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应由科研项目经费支付,教学、科研共用设备,费用分摊支付。
5.在实验室管理工作中要支持勤俭办学的方法,经常开展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的教育,提倡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
(六)实验室常规管理
1.健全实验室各项规章规定
(1)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章,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2)实验室安全、卫生、保卫制度。
(3)制订仪器设备保管、借用、损坏赔偿等条例。
(4)制订实验室技术人员责任制。
(5)建立设备帐、卡,并定期检查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6)每半年进行一次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效率检查。
2.实验室技术信息管理
(1)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使用卡和维修记录,定期检查。
(2)建立实验室计算机管理和信息系统。
A.实验技术人员信息
B.实验室技术装备信息
C.实验教学情况信息
D.实验室科研情况信息
E.历年实验室建设投资信息
F.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信息
G.兄弟院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信息
3.实验室统计管理
(1)实验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统计
(2)实验教学(实验开出率)情况统计
(3)教学科研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效益情况统计
(4)实验室技术人员情况统计
(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1)学校应选派一批政治党悟高。热爱实验室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实验教学,经济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讲师(工程师)以上的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工作。
(2)实验室中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干部及工人、质量的岗位职责,按照专业技术干部和工人职务试行条例的职责要求及实施细则,由实验室主任具体制定。
(3)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定期去实验室工作,相对稳定,使成为精通有关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及技能的专门人才。
(4)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实验员、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并根据学校不同类型实验室,安排合理的比例。人员职务任级晋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人事部门进行工作。
(5)建设全校实验岗位人员一览。
(6)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年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八)实验室评估和评比
(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教授、讲师、实验技术人员组成的校实验评估(比)小组,定期对实验室进行评估(比)。从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以达到表彰先进,推进改革实验室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2)评估和评比条例和方法详见上大实验室评比条例。
(九)实验室安全制度
(1)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全校各实验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加强安全制度教育,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各学院(系、所)、研究室分管实验室的主任分管此项工作。
(2)每个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技术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有权提出询问,对不听劝告或有碍安全的人有权停止其操作,各领导要支持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
(3)各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工作的特点,建立安全规程的防火、防盗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4)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实验室应对易燃、易爆炸、粉尘、有毒(物质)气体、放射性物质、高频电源、超高电压、大幅度振动、强烈持续噪音。对高温、高压、热幅射、极强光闪烁等各种及有关设备,制定出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由安全技术人员监督执行。
(5)对由于官僚主义、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生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时,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院(系、所)、校报告。学院(系、所)、校对事故进行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并把处理结果上报市教委。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或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严肃处理。
(6)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易爆和剧毒危险品,应按规定设专用仓库存放,并指定专人(二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严密手续,专人领用保管,安全防范措施可靠。
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要贴在墙上。安全防范措施要齐全,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挪用。
联系邮箱:kefu@labbas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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