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认证工作程序
- 来宝网2007年6月26日 9:50 点击:2244
一、办理程序
1、申请
2、材料审查
3、受理
4、现场检查
5、公示
6、审批发证
二、范围
药品零售企业(不含连锁企业)
三、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零售)》
2、企业实施GSP 情况的自查报告
3、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
4、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5、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6、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9、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图
四、承诺时限
1、材料审查:在收到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2、受理:通过材料审查的,即时受理。
3、现场检查:从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
4、公示:对通过GSP认证现场检查的企业,在收到企业缺陷项目整改报告和认证检查组递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公示,公示时间15天。
5、审批发证: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联系邮箱:kefu@labbase.net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来宝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来宝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宝网, //www.next-search.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