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宝网Logo

热门词:生物显微镜 水质分析仪 微波消解 荧光定量PCR 电化学工作站 生物安全柜

现在位置首页>技术资料首页>产品信息>操作规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

上海雷韵试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2011年3月25日 11:47 点击:2808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使用说明及操作规程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1 准备工作

1.1 T 0702 标准击实法成型马歇尔试件,标准马歇尔尺寸应符合直径 101.6mm±0.2mm,63. 5mm±1. 3mm上海雷韵试验仪器 021-35304776的要求.对大型马歇尔试件,尺寸应符合直径 152. 4mm±0. 2mm, 95. 3mm±2. 5mm的要求.一组试件的数量最少不得少于 4 ,并符合 T 0702 的规定.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1.2 量测试件的直径及高度:用卡尺测量试件中部的直径,用马歇尔试件高度测定器或用卡尺在 十字对称的 4 个方向量测离试件边缘 lOmm 处的高度,准确至 0.lmm,并以其平均值作为试件的高度. 试件高度不符合 63. 5mm±1. 3mm 95. 3mm 2. 5mm 要求或两侧高度差大于 2mm ,此试件应作废.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 上海雷韵试验仪器 021-35304776

1.3 按本规程规定的方法测定试件的密度,空隙率,沥青体积百分率,沥青饱和度,矿料间隙率 等物理指标.

1.4 将恒温水槽调节至要求的试验温度,对粘稠石油沥青或烘箱养生过的乳化沥青混合料为 60℃±1,对煤沥青混合料为 33.3℃±1,对空气养生的乳化沥青或液体沥青混合料为 2 5℃±1. 上海雷韵试验仪器 021-35304776

2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试验步骤

2. 1 将试件置于己达规定温度的恒温水槽中保温,保温时间对标准马歇尔试件需 30min 40min,对大型马歇尔试件需 45min60min.试件之间应有间隔,底下应垫起,离容器底部不小于 5cm.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2. 2 将马歇尔试验仪的上下压头放人水槽或烘箱中达到同样温度.将上下压头从水槽或烘箱中 取出擦拭干净内面.为使上下压头滑动自如,可在下压头的导棒上涂少量黄油.再将试件取出置于下压头上,盖上上压头,然后装在加载设备上.

2.3在上压头的球座上放妥钢球,并对准荷载测定装置的压头.

2.4当采用自动马歇尔试验仪时,将自动马歇尔试验仪的压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与计算机或X-Y记录仪正确连接,调整好适宜的放大比例.调整好计算机程序或将X-Y记录仪的记录笔对准原点.

2.5当采用压力环和流值计时,将流值计安装在导棒上使导向套管轻轻地压住上压头,同时将流值计读数调零.调整压力环中百分表,对零.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2.6启动加载设备,使试件承受荷载,加载速度为50±5mm/min.计算机或X-Y记录仪自动记录传感器压力和试件变形曲线并将数据自动存人计算机. 上海雷韵试验仪器 021-35304776

2.7当试验荷载达到最大值的瞬间,取下流值计,同时读取压力环中百分表读数及流值计的流值读数.

2.8从恒温水槽中取出试件至测出最大荷载值的时间,不得超过30s.

 

尊敬的朋友,您好,上海雷韵试验仪器制造公司现自产自销成本价出售各种型号的干燥箱,高温炉,CBR测定仪,搅拌机,电脑土壤液塑限联合测定仪,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锯石机,冻融试验箱,养护箱,试模,低温试验箱,显微镜,天平,净化工作台,数显收敛仪,等公路仪器,沥青仪器,实验室仪器,光学产品等。

 

 

厂家自产自销,配备出色的售后服务,推行只换不修的政策,欢迎广大朋友选购!

 

来电更有优惠啦,财富热线 021-35304776  18621952186(徐先生)  18601709270(宣先生)

 

雷韵旗下网站:www.021leiyun.com   www.leiyun17.com    www.zgyiqi.net

 

传真:021-35304775

(来源: 上海雷韵试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kefu@labbase.net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来宝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来宝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宝网, //www.next-search.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