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与日立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 互联网2016年10月31日 19:30 点击:3031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6-095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绩具体影响尚需根据审计结果确定,预计对公司2016 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与日立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日立诊断”或“甲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日立品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下简称“生化仪”),甲方代理销售乙方开发生产的LABOSPECT品牌系统专用试剂(以下简称“试剂”)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日立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21楼011室
法定代表人:三善庆太
注册资本:196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5日
营业期限:2016年8月25日至2046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从事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本协议签署日前,日立诊断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类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1 法人股东 日立高新技术(上海)国 77% 1511万元
际贸易有限公司
2 法人股东 上海日和贸易有限公司 23% 451万元
合计 100% 1962万元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
1).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通过甲方或甲方代理店向甲方采购并代理销售生化仪。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仅得销售本协议项下生化仪,不得同时销售其他品牌生化仪。(在乙方参与招标过程中,医院招标要求中指定连接生化免疫流水线的除外)
3).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拥有乙方生产的LABOSPECT品牌系统配套试剂
的全国销售权,可根据市场需求随时向乙方采购试剂,
4).甲方有权销售本协议项下试剂之外的其他试剂产品。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开发并生产LABOSPECT品牌系统配套试剂,
且应确保试剂的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
2、协议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授权,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在本协议目的范围外使用对方商标标识,也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该等商标标识,本协议终止的,应立即终止使用该等商标标识。
3).本协议有效期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25日。协议期满
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展。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在打造“诊断产品+诊断服务一体化”商业模式,实施IVD全产
业链布局战略过程中,需要来自多方面的合作伙伴。
日立诊断是一家结合了日立高新多年日立生化自动分析装置的销售和营销能力,及上海日和对分析仪器服务事业的经验和技术的合资公司。具备根据当地的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开发、销售,为IVD行业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可与公司合作,在国内开展一站式的检验仪器与试剂的销售和服务业务。达到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生化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从而巩固并提高在生化体外诊断试剂的市场地位,对今后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的合作事项需进一步协商和落实。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联系邮箱:kefu@labbas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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